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环节,是教师传授知识、培养学生技能、能力和良好道德品质的主要途径。为提高我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,严格课堂教学管理,规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,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,特制定本规范。
第一条 任课教师要坚持教书育人,育人为本。自觉遵循教育规律,因材施教,以高尚师德、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,做到严谨治学,为人师表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。
第二条 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,应服从学校的安排,按照各教学环节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,积极开展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研究与改革。
第三条 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开展课程的教学设计,科学制定教学计划进度,在充分备好课的基础上,写好教案和讲稿,制作好多媒体课件,准备好各种教学用的教具、模型,以及必要的信息化教学准备等。
第四条 教师应提前5分钟进入课堂,要求衣冠整洁,仪表端庄,举止得体,做到“四不”“四有”。“四不”:即不着奇装异服、背心及露胸露背的吊带衣,不穿超短裤和超短裙,不穿拖鞋,不在课堂内吸烟、吃食物(喝茶水例外);四有:即有本课程教学大纲,有学期授课计划、有本课程教材、有教案或讲稿。
第五条 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,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的具体要求,做到内容充实、概念准确、思路清晰、详略得当、逻辑性强、重点与难点突出,力戒平铺直叙、照本宣科式的教学方式。
第六条 在课程的第一次课,任课教师应介绍课程在本专业的地位与作用、课程目标以及课程主要内容、学时分配、教学方法、学习方法、考核评价方法。
第七条 任课教师应因材施教,采用有效的教材、方式和方法进行教学,要重视对学生的学习方法指导和课堂教学效果信息的反馈,做到课堂“教”与“学”双向互动,注重学生增值评价。
第八条 任课教师要合理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,能够自己制作多媒体课件,能熟练操作多媒体设备和信息化系统丰富教学形式,因材施教创设良好学习环境,提高课堂教学效果。
第九条 任课教师对授课内容要熟练,使用普通话教学,语言要准确、简炼、生动;文字、符号、公式、图表等书写要规范、清晰。
第十条 任课教师应严格按课表在规定的时间、地点上课,不得迟到、不得提前下课,也不得延长上课时间;不得自行更改上课时间、地点和授课计划等。在课堂上除教学需要外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,并同样严格要求学生。
第十一条 任课教师无特殊情况在课堂上原则上要站立讲授,举止大方;不讽刺挖苦学生,不歧视学生,不以任何形式辱骂、体罚学生,不发表与教学和教书育人无关的言论。
第十二条 教师要加强课堂管理,对学生课堂上的不当行为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,维护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;关注学生的到课率、抬头率、点头率,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。
第十三条 在校内外实训基地、实验室上课或上体育课时,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设施、设备,注意人身安全,维护好各教学场地的卫生;认真指导学生掌握操作方法,要求严格按照规程实操;体育教师须着运动服装上课,并要求学生着运动服装、穿运动鞋上课。
第十四条 每次课后,教师要认真填写教学日志。结课后,教师应按学校要求认真组织考核,并结合学生平时到课情况对学生学业成绩进行客观、科学的综合评价,合理评定成绩。
第十五条 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