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汽车工业学院
毕业设计(论文)选题的基本原则和要求
一、选题的基本原则
1、科学性: 选题应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基本要求, 体现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,达到毕业设计(论文)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;
2、实践性: 选题应体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,教育与科研、生产的结合,具有研究价值、现实意义和开拓性;
3、综合性: 选题应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知识与技能,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;提倡不同学科专业互相结合,开拓学生知识面,实现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;
4、创新性: 选题应是科技、生产和社会领域的前沿课题和急需解决的新问题。综合性较强,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;
5、针对性:结合我校实际和专业特点,选题须具有适宜的工作量和难度,可操作性强,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完成;
6、原则性:“一人一题”是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,对于必须多人共同完成的大型课题,合作的学生必须有自己独立完成的任务,分工要明确,并有确定的分课题名称。
二、审题的基本要求
1、各学院要严把审题关,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征题、审题制度和程序。
2、近三年课题或内容的重复率≤10%;
3、结合科学研究、工程或实际类题目和结合教师科研项目的题目总数≥80%;注重反映解决社会、经济、文化中的实际问题的文科选题的题目总数≥80%;;
4、创新与实用性的设计(论文)≥15%
5、有理论价值、技术价值、经济价值和应用推广的设计(论文)≥15%;
6、征题和供学生选择的课题数量应大于毕业生总人数的20%,选题后最终达到题生比1:1的要求。
三、选题、审题的工作程序及规范要求
1、毕业设计(论文)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,并填报《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选题审题表》;
2、课题需经教研室(学科组)和学院教学主任审定,课题确定后,由指导教师填写《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书》(一式两份,一份学院存档,一份给学生)。任务书包括的主要内容有:课题内容、课题任务要求、进程安排、推荐参考文献等。任务书须经学院教学主任审查、签字。任务书一经审定,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,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,须提出书面报告,说明原因,经教研室(学科组)同意,并报学院教学主任批准后方可变更;
3、在选题工作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,提倡学生和指导教师采用双向选择的选题模式。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,可由该单位拟定课题,并鼓励学生在科学活动和工程实践中自立选题,但审题工作须按上述要求进行。